第一篇:委托保管档案协议书(单位委托,不具干部身份人员适用)
中山市
委 托 保 管 档 案 协 议 书
(适用单位委托)
甲方: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丙方的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丙方的申请,为乙方保管丙方的人事档案, 内容为:接收、转出人事档案;
二、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三、乙方(或丙方)请求甲方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及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
七、本协议期(至少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丙方档案转出;否则,视为继续委托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或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留向乙方或丙方追收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或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
九、丙方在协议期内转出档案的,由转出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档案保管费;
十、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丙方签名后生效。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乙方:(盖章):丙方:(签名)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电话:
日期:日期:日期:
第二篇:应届毕业生委托学校保管其户口和档案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届_________专业毕业生)
乙方:_________大学
甲方因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委托乙方保管其户口和档案,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毕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2.甲方毕业后没有学籍,不再隶属于乙方,不能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后果完全由甲方本人承担。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办理_________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甲方在户口和档案保管在乙方期间,每隔_________个月须与乙方保管档案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次,告知就业进展情况。
5.甲方若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及时与乙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约定时间,来校办理派遣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6.甲方若_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必须来校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否则,如果户口、档案迁移中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毕业后_________年内保管甲方的户口和档案,乙方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用。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甲方可参加乙方举办的招聘活动,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咨询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
3.乙方可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有关的证明。与户籍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卫处或辖区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办理;与档案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管档案的学院办理,必要时由乙方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签章。办理相关证明的,乙方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
4.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或本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业,乙方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5.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甲方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手续。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大学
通信地址:_________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委托单位名称):
乙方: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毕业生提供便利,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招用的毕业生提供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人事代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有关服务,主要包括:
(一)档案保管有关服务
1、提供档案接收、验收、保存、转递服务;
2、代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委托单位变更手续;
3、办理各类证明,包括亲属证明、经历证明、存档证明、各类公证、政审等;
4、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服务;
5、提供各类档案材料的查询、复印服务。
(二)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1、代办集体户口申报、迁出手续;
2、代办结婚、购房、购车、社保卡、护照、签证等所需的户籍证明或复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若有需要可提供挂号邮寄服务;
3、代办申办公安局未刑证明,若有需要可提供挂号邮寄服务;
4、代办身份证挂失登记,受理临时身份证、正式身份证申办、领取业务;
5、代办兵役证明;
6、代办孕情卡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7、代办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生儿户口申报、迁出手续;
8、代办各类户籍材料的查询、复印;
9、代办各类其他业务,包括申请更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
位、联系电话等相关户籍信息及户籍材料遗失补办等;
11、提供办理社会保障卡有关的告知及所需材料;
12、代办父母投靠子女所需的审批材料和户籍材料。
二、甲方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过程中国家的有关规定,及
时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及时递交用工、退工证明等材料。
三、按照每人每年288元(档案保管144元/人〃年,人事代理
144元/人〃年)的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招用的等名人员 (超过一名人员请随此协议书另附名单) 提供年期的□档案保管□人事代理服务(请在有关服务前的“□”内打“√”),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共计元,委托协议期间发生的所有具体服务内容不再另外支付服务费。
四、甲方确认至今为止,委托乙方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人员未曾
参加任何非法、邪教组织。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若甲乙双
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甲方为所代理人员开具的退工单可视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则协议自动延续,甲方应主动前来续缴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费。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乙方(盖章):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第四篇:委托保管档案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保管档案。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及缴交档案保管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版权归:wWw.)将档案及相关资料转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只为乙方提供出具档案保管证明以及借阅档案的服务,不提供其他服务。此外,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保医疗、人身权益及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
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4.本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档案转出;否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向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力。
5.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_________元,协议期内如档案调出,费用不予退还。
6.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单位委托保管档案合同
徽县天保工程(一期)档案委托保管协议
编号:
甲方:徽县档案局
乙方:徽县林业局
因天保工程工作的特殊性,为便于档案查询,方便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徽县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档案,现订立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档案共共计 319 件,其中:永久保存档案计2 盒 15件 ;长期保存档案计 14盒268 件;短期保存档案计 4盒 36 件(详见徽县天保(一期)档案移交目录计41页)。
二、委托保管期从2014年4月 20 日起至2014年4月19日止,保管期十年。
三、委托保管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委托保管期满,本合同即中止执行。乙方需及时办理档案的转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续。
五、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