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
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
地址:
乙方:(身份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在枧渡自然村罗子山的山岭上投资,将原有的一个老砖厂扩建成一个大型节能环保建材厂。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建材厂名称:兴盛建材厂。该厂主要以经营墙体砖为主。
二、经两股东充分协商讨论由李图强担任建材厂法人代表。
三、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各股东分别投资贰佰万元整(小写:2014000元整),各占50%的股份,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注册资金壹佰万元,启动资金叁佰万元主要用于建材厂前期的开支:租地、购买机械设备、厂房建设等。如有剩余,作为建材厂开业后的流动资金。
四、资金的财务管理:
1、建材厂投资成立后,资金由法人代表临时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的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建材厂建成开业后,资金将开立建材厂帐户统一收支,由财
务统一(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人员)处理,建材厂帐目应做到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六、责任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且出资额未缴纳足的,须在1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建材厂建厂时的一切损失,须向建材厂和受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股和退股约定
1、转股:股东自投入资金签定协议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一年后如有股东确要转让股权,经另一方同意方可进行转让股权,此时另一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2、退股:股东投入资金后一年内不得退股,如有退股的不退还资金。一年后若要退股按砖厂实际价格的60%退出,40%作为砖厂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4年6月8日
第二篇: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现就设立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经营范围:
二、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方式
1、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全部以货币出资。
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设立
1、各股东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
2、股东的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4、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及财务管理
1、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项指涉及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外担保、重
大经营活动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营销策略;
2)、对任何对外提供担保的合同作出决议;
3)、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任;
4)、其他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由丙方担任公司的执行总经理,乙方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据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乙两方共同委派会计,由丙方委派出纳,共同管理公司的财务;
4、甲乙双方同意按月结算经营所得,公司财务人员应定期向股东会提交结算的相关财务资料。
五、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
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以公司的章程为准,如公司章程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三篇:医疗投资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万(元)整,项目启动资金为:(佰万元整)。
第三条
1.项目股份比例:甲方%,乙方%。
2.双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以现金形式。于甲方和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日后5日内,汇入甲方建立的项目账户。
第四条:利润分成
1.项目投资额回收前,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按甲乙双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乙方%)。
2. 当项目投资额回收后,超过部分,利润按份分配,甲方分得份,乙方分得份。
3.项目所得收入以医院结算汇入公司账户为准(扣除公司管理费%)汇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账户。
4.利润分配日为每季度一次,甲方将乙方所应得的利润从项目账户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双方权责
1.双方必须按时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如一方资金未能到位,则以实际到位资金作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2.甲方拥有项目的具体运营权,全权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营。
3.乙方拥有项目的监督权,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有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权利。乙方指派财务一名,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有监督权。
4.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对项目承担责任,按其出资额在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1.如出现项目投资额不够或项目亏损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如有一方无法承担,利润则按增加后的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经双方允许,双方不得将拥有股份转让或出售。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与相关事宜
甲方和合同结束后,双方将剩余利润分配完毕后,此协议终止。如与医院续签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变,照此合同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约定由甲方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并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材料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材料中所注明的出资额为元,占投资比例%,该款项全部由甲方实际所有,乙方并不实际所有。
二、甲方因负责公司事项,因此为公司股权实际所有人,且完全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权财产等股权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以其名义所占股权的任何收益。
三、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向公司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暨隐名股东,使公司认可甲方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 —1—
利。
五、甲、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有全部公司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六、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在公司与第三人产生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股东责任。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如乙方因自身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宜,仅对甲、乙双方有效,不得据此对抗第三人。
十、、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五篇: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隐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因*********发行股票,根据该公司规定公司员工才有认购权,而甲方系********公司职员。现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向******投股,甲方则作为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的名义出资股,由乙方实际出资人民币元整,拥有股份股(每股肆元五角)。甲方出资人民币元整,拥有股份股。乙方的出资已经全部交给甲方,并由甲方出具收条。
二、 乙方对自己的实际投入部分按比例享有股息分红和其他股份财产的所有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甲方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按照甲方实际投资部分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全系的分配,并承担任何投资风险和投资的法律责任。
三、 甲方作为显明股东作以下承诺: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转让、抵押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股金并承担违约金以及赔偿损失。
四、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而进入诉讼的,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五、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