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普法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法治办的统一安排,我们近期根据《2018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岳法治办发〔2018〕6号)和《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岳法治办发〔2018〕8号)的要求,对今年来的林业普法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方归农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林政法规科、森保科、营林科、改革发展科、防火办、绿化办、资源监测中心、种苗站、林场站、市森林公安局、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政法规科科长付冬蕾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2月27、10月8日局长方归农两次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局党组每个季度召开工作讲评会,听取林业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研究部署后段工作。
3、我局印发了《岳阳市林业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2018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普法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基础工作
1、按照市委法治办的要求,我局先后制定了《岳阳市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岳市林办〔2017〕16 号)《岳阳市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岳市林政〔2017〕6号)《关于明确2017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的通知》(岳市林政〔2018〕9号)等文件通知,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明确我局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为《森林防火条例》及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岳阳市地方性法规《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并已于6月底前报送市委法治办备案。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
3、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
4、按时完成了市委法治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三、系统内普法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下发了《2018年度岳阳市林业局学法计划》,局班子成员于3月和9月日进行了2次集体学法。
2、认真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今年7月,举办了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及案卷制作规范培训班,对市直林业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及办案业务骨干进行培训。9月,邀请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运明进行专题法治讲座,作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专题辅导。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讲座。11月,我局举行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柴青、任育平做了行政执法专题讲座辅导。
3、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根据市委法治办及省林业厅关于“七五”普法及网上学法考法任务工作要求,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市至林业系统109人如期完成网上学法考法任务,做到了网上个人信息录入率、学时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4、建立并健全了《局党组年度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
5、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本年度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
四、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局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并出台了《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岳阳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岳阳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 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知。同时,为配合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并制定了《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岳阳市林业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办法》、《岳阳市林业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岳阳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岳阳市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岳阳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岳阳市林业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岳阳市林业局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切实推进改革。
2、健全面向社会的普法制度,市森林公安局、市水上木材检查站、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等直属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3、全面推进执法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了林业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
4、推行法律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生效法律文书和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和两法衔接平台依法及时公开。
5、我局按要求每季度向市委法治办报送了典型林业行政执法案例。
五、面向社会普法
1、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下发了《岳阳市林业局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林业行政执法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去年,我市成功侦破了发生在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18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四名被告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三年及二年。为扩大案件的震慑力,我局主动会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法院的重视和支持,针对“1.18案”制作专门布告5000份,在保护区范围内和全市其他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地段、路口进行张贴,扩大了宣传教育效果。去年年初,我局又主动联系中央电视台CCTV-12频道《天网》栏目组来岳进行了实地取材拍摄。1月11日,以该案为题材的专题纪录片《洞庭鸟殇》在《天网》栏目播出,呼吁号召全国人民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2、今年来,我委按照《岳阳市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已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5月3日,我局在南湖广场专题宣传《岳阳市城市规划山体水体保护条例》,通过向过往的市民朋友分发、讲解《条例》和《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来切实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当天,共悬挂宣传横幅1条、制作宣传展板4块、发放《条例》单行本1500余本、发放《保护规划》彩页1000余份。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我局在南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宪法及林业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1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向市民朋友分发《宪法》《条例》单行本1000余册。以此帮助广大市民朋友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
3、加强我局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的特点,专门设立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如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设立“林业法律法规”专栏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内容,在市林业局机关进大门处设立了1个法治宣传橱窗。
4、及时编辑和提供涉林法律法规政策学习资料,组织编印了《岳阳市林业行政执法手册》,发放给各县市区及基层执法单位,切实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