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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式合作协议书多篇

时间:2024-06-13 05:25:33
公司正式合作协议书多篇[本文共11112字]

【编辑说】公司正式合作协议书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协议书是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今天的小编给大家分享了公司正式合作协议书,想看更多的请点击合作协议书查看。

公司正式合作协议书1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林_入股金额:¥贰拾陆万肆千元整(大写)

姓名:陈__入股金额:¥壹拾叁万贰千元整(大写)

姓名:林_入股金额:¥玖万陆千元整(大写)

姓名:童__入股金额:¥壹拾柒万陆千元整(大写)

姓名:阮__仁入股金额:¥壹拾叁万贰千元整(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_,林_,陈_)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2.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

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_,林_,陈__)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林_,林_,陈__)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_,林_,陈__)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_,林_,陈__)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林_,林_,陈__)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_,林_,陈__)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_,林_,陈__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_年_月_日

公司正式合作协议书2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的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共同磋商,联合出资投资仓储项目事宜,为明确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经营范围和目的

主要经营盐酸、缄等产品,以仓储形式,根据产品的淡旺季节的不同,结合产品的市场变化,有效的进行仓储和销售,从中提取差价,作为投资的收益,同时,对平抑和稳定当地的市场行情,促进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________万元,计________万元,将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逃,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利益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________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其比例可上浮到110%,每年分配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购进和出售产品;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大项开支实行通气制度。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事务

1、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2、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和销售产品。

7、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 ……此处隐藏6480个字……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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