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凌河街道小队安排部署,围绕《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期“社情民意直通车”专题征集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走村入户,开展专题调研,征集民情民意。现根据调研情况,对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引领融合发展方向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各村庄必须要发挥比较优势,找准适合本村的最佳发展方向。在融合模式上,要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将种植业、养殖业的某些环节甚至整个环节联接在一起,加快形成农业内部紧密协作、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拓展农业增值空间;要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元素融入农业,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及农业信息共享,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促进涉农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实现一产“接二连三”、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打造融合生产加工、科技研发、物流储藏、商务会展、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复合型农业综合体。在推进方式上,要突出抓好项目这一载体,靠项目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结合,拓展增效增收空间。要加强招商引资,围绕延伸产业链条,着力引进一批有品牌影响、有市场潜力的农业开发项目。在示范引领上,要注重典型培树,加快推进好项目延长拉宽产业链条,打造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样板。
二、培育多元发展主体,夯实融合发展基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生力军,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开路先锋”。一是协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强化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延长经营链条。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要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农业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注重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群众的关系。通过促进农产品本地化利用,发展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旅游等产业,来提高农民收入,将本要流向外部的就业岗位和附加值内部化。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群众增强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维护普通群众的利益。三是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助推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发展产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