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实施“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和医疗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尤其是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老年人居家医疗保健和护理服务等个性化需求快速增长,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供给,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6月份,市政府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从建立规范、加强培训、完善考核等方面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调研,完善政策。
今年年初,我委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多次组织各区卫生局和各有关部门专题研讨调研,草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医养护一体化工作,在市卫生局工作要点中将全科签约服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全力推进。6月份,市政府出台8号文件后,我局再次与相关单位和各部门联系,出台《***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医保政策等,为规范开展***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促进我市分级诊疗和医养护服务体系的建立,推进合理有序就医做好政策铺垫。同时我委还认真研究出台护理相关规范,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此外,我委还积极与医保、物价等相关部门联系,如联合物价部门出台《关于调整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为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价格铺垫;与医保部门沟通,争取有利的医保政策,如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各类参保人员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均下降300元,城乡居民通过签约后转诊至指定上级医院诊治的费用由医保按社区报销比例直接结算。调整家庭病床政策等政策,为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医保铺垫。
2、加强培训,统一思想。
医养护一体化是一项创新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将其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引导有序就医和满足居民多元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缓解就医难题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委于8号文件出台后,分别召开分管局长、中心主任、全科医生等不同层面的4次会议和培训,就医养护一体化文件精神进行解读,统一思想,让医养护一体化的政策深入人心。
3、规范服务,加强考核。
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我委下发《全科签约服务规范》,规定全科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考核指标。为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建议根据8号文件和《全科签约服务规范》,今年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切割50%,作为医养护一体化全科签约的考核经费,按照考核合格的人数进行下拨。我委将请第三方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以电话随访的方式对签约服务的有效性、满意率进行抽查。目前已完成人员选择,下一步将进入抽查阶段。
4、完善软件,确保信息准确。
为确保全科签约服务的真实、有效,今年,我委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上增加有效签约模块,并开通短信验证的方式,要求居民与全科医生面对面进行签约,提高签约服务的知晓率、有效性。截止
二、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试点,有力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进度如下:
1、9月中旬,召开医养护一体化现场推进会。
2、9-10月份,在江干区实施试点工作;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家庭病房配套医保政策。
3.10月底-11月初,召开专家论坛,组织相关专家评估研讨医养护工作。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11月,在6个主城区全面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组织媒体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5.12月份,全面完成项目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以及项目总结工作。
陈市长,同志们,医养护一体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居家医疗、护理、保健等个性化、多元化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看病烦的重要举措,我局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文件精神,落实部门责任,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实施。
***市卫生计生委
二○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