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遵守: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 (房屋的坐落及门牌号码)出租给乙方便用。
二、乙方承租期限为 及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每月 元,每 计 元整。 房租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纪、法规,必须遵守下列约定:
1.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不得将此房屋转租他人使用;
3.必须爱护室内设施和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水、电、气;
4.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生活费自负;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装修等应经甲方同意。
四、乙方在租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活,甲方不得随意提高租金。乙方用水、用电等产生的困难,甲方要及时帮助解决。属自然损坏,自然老化物品,甲方不得要求赔偿。
五、甲方提供的房屋中有以下设施:
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屋内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甲乙双方在无正常理由情况下,均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应承提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期及费用结算清楚,多退少补给对方。
七、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时间为: ,交付后乙方应对房屋中设施进行查验,并出具书面收条写明受到钥匙的时间及各项设施是否完好。
八、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甲方押金 元整。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设施无损坏,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时,甲方将所有押金退还乙方;如果设施有损坏,可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电表: ;水表: ;天然气:
十、甲乙双方补充条例:
任何一方通讯方式及地址改变,应于3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对方损失要承担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为维护租赁双方依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并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以有偿形式将东关新村西22号商铺(以下简称租赁物),面积为110平方米,租给乙方商用。
二、租赁期年,年租金:(大写: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满期收回。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保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全部设施(水、电、暖、墙壁、地面、灯门窗等)的完好,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承租期内房屋原有财产的维护、维修均由乙方承担。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使用或者出租房顶或门前的位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水、电、暖、物业费、卫生费等。
六、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要提前解除合同时,甲乙双方均需提前30日告知对方,需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七、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剩余房租。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租住的或因政策变动拆迁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赁或不承租,均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继续租赁的按甲乙新租赁合同,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租赁期从
3、月租金月交租一次,以人民币现金结算(合计:¥ )。
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交费用后,甲方应把上述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5、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期缴交水费、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费等,同时应遵守小区管理处的规定及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与甲方无关,其后果自负。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如果装修,事前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满后,装修固定在该房屋的.物体,包括开关、灯具等不得拆除。
7、出租时,房屋的墙体、天花、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系统、水制、电开关、门窗等均完好正常。退租时,乙方应同样保证完好正常交回给甲方。否则需修复后才能办理退租手续。
8、乙方应在当月2%扣罚,逾期7天仍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除外)
9、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前退租或甲方提前收楼,必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如果提出时已达到或超过租赁期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一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如提出退租时,未达到租赁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两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
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临时住户卡或出入证。
11、在签订本合同后,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备注:租赁双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 ……此处隐藏2617个字……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⑴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⑵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 篇7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房屋坐落于德州市德城区(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户型,协议出租其中。租赁范围外的房屋甲方上锁,乙方无使用权。
2、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所租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如果有任何设施损坏,乙方按损坏物品价值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承租,需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为季付方式(3月一付,按 元/季),每月5日前结算租金;首次付款,应押一付三(押一个月房租,付三个月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5、租赁期内乙方需承担水费、电费、租赁期内的物业费、取暖费、卫生费等房屋日常维护及生活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大的房屋改造费用。
6、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外,乙方需要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