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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11 16:10:40
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本文共7312字]

司法局司法所

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乡司法调解中心为核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遍布全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所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

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干部工作职责,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有干部在调解中心办公室值班,实行司法所、综治办人员联动联调,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

三、严格规范调处流程

按照受理、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司法、综治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处程序。

四、完善基层调解网络

第一,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明确专人负责,并与调委会

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

第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一是要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加大对大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调整的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条例》,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狠抓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二是要狠抓民间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要做到:一般纠纷当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一周之内调结,对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重点分析、及时上报、联合调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人民调解卷宗不规范、受理的案件久拖不办等现象,镇司法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抓责任和制度落实,构建责任格局,规范调委会建设,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在排查工作中,办事处调解中心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社区、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社区、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调解工作格局。

五、加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截至6月底,我办事处各调委会共计调解纠纷13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力而导致的重大案件发生。

司法局司法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第二篇:2014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资 中 县 司 法 局

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司法局、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取得了较好工作成绩。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规定,我县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行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县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503个,其中镇(乡)调委会33个,村调委会392个,社区调委会58个,企业调委会17个,行业调委会3个,基本达到了应建则建。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在今年7

月底之前结束.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体系。

3、强化经费保障。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保障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社区)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2014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1件,调处401件,调解成功389件,各级人民调委会调解纠纷3604件,调处成功3593件、调解成功率达99.6%,履行3593件,履行率达100%,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6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49人。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 “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如为推动医疗纠纷案件得到及时解决,聘请了10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成立了资中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制发了《资中县县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 ……此处隐藏2314个字……时时清、情况明,有力地解决纠纷于萌芽状态之中,全力维护我乡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乡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一系列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具体规范实施过程中“指导制”、“备案制”、“审核制”、“公证制”等重要制度的操作程序,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通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形成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使“大调解”的格局成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六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四篇:山东社区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山东社区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我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社区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街道调解中心。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社区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社区: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社区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

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根据街道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区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社区调解员、信息员对《人民调解法》及涉及三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建立公调对接机制,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解决,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目前,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山东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五星级”平安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横梁街道山东社区

2014年6月30日

第五篇:三连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三连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三连

2014年6月1日

三连2014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在连队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或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连队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信息员、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团综治办。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连队明确了调委会工作人员考评考核标准,把调解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调委会各成员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连: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干部业务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及时调处,切实做到防止矛盾激化。

二、规范调解标准,落实调解程序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标准。连队调委会建立了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矛盾纠纷(社情)汇总分析等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例会学习、登记统计、纠纷排查、信息反馈、回访、档案管理和检查评比八项内部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了调解工作

业务台帐。二是根据团司法所要求规范业务建设标准。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来源说明好范 文网wWw.)组织的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摸清影响连队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连队、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稳定不和谐因素。

目前,我连队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三连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连队做出新的贡献。

三连

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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